所詢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第4項所規定【懲處涉及加害人身分之改變時,應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】
主旨: 所詢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第4項所定,[懲處加害人身分之改變時,應給予其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] 應於何時及何單位為之,復如附檔說明。
性平法第25條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