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屆紫絲帶講獎徵選辦法

主旨: 衛生福利部辦理第11屆紫絲帶講獎徵選辦法說明如下,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3日止,請周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4月16日衛部護字第1141460216號函辦理。

二、徵件辦法規定,公私立大專校院由本部辦理初審(報名資料逕寄本部),國立暨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報名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收件並辦理初審,上開學校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請於本(114)年5月1日前送達本部或國教署,以利本部及國教署分別完成初審後,於114年5月13日前擇優將報名文件、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(網址:https://11praward.tw/)。

三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(市)政府所屬學校之辦理性別暴力防治或保護服務工作表現傑出者,則請併由當地家庭暴力及(暨)性侵害防治中心(社會局/處)辦理初選後上傳薦送名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