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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辦理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修正重點說明會」實施計畫

主旨: 教育部辦理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修正重點說明會」實施計畫(如附件),請轉知所屬報名參加。

說明:
一、性別平等教育法業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,各級學校應依第21條第2項規定,依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」(以下簡稱防治準則)訂定防治規定,並公告周知。防治準則於113年3月6日修正發布,為協助各相關機關及公私立大專校院了解防治準則修正重點,並訂定該防治規定,特辦理本說明會。

二、說明會訂於113年4月16日(星期二)下午2時至5時假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樓國際會議廳(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)辦理,各機關及學校參加對象及名額詳如實施計畫;報名時間自113年4月3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起至4月11日(星期四)下午5時止,採線上報名(連結網址:https://reurl.cc/g490ON)。

三、另行委託世新大學及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以下說明會(實施計畫嗣後發布),請公私立大專校院預先指派人員參加:

(一) 大專校院校長及教職員工與性或性別有關專業倫理相關規範說明會(北區):113年5月10日(星期五)上午9時50分至下午5時,假世新大學辦理。

(二) 大專校院校長及教職員工與性或性別有關專業倫理相關規範說明會(中南區):113年5月14日(星期二)上午9時50分至下午5時,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。

(三) 大專校院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法令說明會(中南區):113年5月16日(星期四)上午9時50分至下午5時,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。

(四) 大專校院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法令說明會(北區):113年5月23日(星期四)上午9時50分至下午5時,假世新大學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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